就業支援服務

社會福利署(社署)委託香港聖公會麥理浩夫人中心為營運機構協助推行就業支援服務。

該計劃的目的是透過營運機構,提供以家庭為基礎的綜合就業支援服務,協助年齡介乎15至64歲、身體健全而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失業人士及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以下統稱服務使用者)克服就業障礙,增強受僱能力,使他們能找到有薪工作,繼而達致自力更生。

 

服務使用者

年齡介乎15至64歲、身體健全而申領綜援的以下人士*︰

(一)    失業或每月從工作中所賺取的收入或工作時數少於社署所定標準的人士;或

(二)    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

*年齡介乎60至64歲而申領綜援的健全成人可按意願接受就業支援服務,即若他們沒有接受服務,也不會受罰則影響。

 

服務

營運機構會為服務使用者提供以下切合個人需要的就業支援服務:

(一) 個人就業支援服務

  • 定期與服務使用者晤談並提供就業建議;
  • 協助服務使用者訂立個人求職計劃並定期作出檢討;
  • 協助服務使用者取得最新的勞工市場、職位空缺及再培訓課程的資訊,並為他們安排就業選配;
  • 透過社工服務加強對服務使用者的支援;
  • 評估服務使用者的需要並提供個人化及針對性的就業支援服務;
  • 評估服務使用者的需要以安排他們接受其他合適的就業支援服務及考慮轉介服務使用者接受福利服務;
  • 為最年幼子女年齡介乎12至14歲的綜援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提供照顧子女的資訊;以及
  • 向成功就業的服務使用者提供最少三個月的就業後支援服務,以協助他們持續工作。

 

(二) 短暫經濟援助

社署已委託營運機構為有需要的服務使用者提供及時的經濟援助,以協助他們應付在尋找工作期間或就業初期與就業相關的開支,包括接受個人化及針對性就業支援服務時的交通費等。

 

查詢

如欲查詢有關就業支援服務的詳細資料,可致電2423 2993(就業支援服務主任)。

 

本頁圖片/檔案 - 社會福利署資助服務標誌 (直)

 

 

special-service-project-icon-3-2